翰林镇人民政府关于集资改造翰沐大道的通知
各单位、临街铺店: 为打造整洁、有序、美观、安全的城镇容貌,改善城墟的人居环境,镇政府拟对翰沐大道的排水沟、人行道和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根据《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琼财建〔2008〕1246号文件规定,改造所需资金由政府和收益群众共同负担:镇财政出资15万元,各单位和临街铺店按每间500元出资,请各单位和铺店认真配合此项工作,共同把翰沐大道打造成翰林镇亮丽的主干道。
翰林镇人民政府2008年9月26日
主题词: 集资 改造 通知 翰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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