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翰林镇委员会
关于推荐2008年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支部: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2008年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工作
(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①农村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三级联创“五个好”目标要求和《翰林镇农村党建30条》成绩突出。
②机关基层党组织参照党建三级联创“五个好”目标,要求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三制三优三满意”(三制指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承诺制;三优指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三满意指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活动成绩突出。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①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③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④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⑤其他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方法。
推荐工作以各支部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的整理上报。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镇委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各支部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名额要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能经得起检验。
二、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加强对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的领导,认真讨论研究,做出具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基层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必要准备工作。
(二)推荐上报镇委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象,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先进基层组织审批表》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填表及材料均打印一式二份,于6月27日前报镇委。
附:1、《翰林镇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翰林镇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翰林镇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中共翰林镇委员会
2008年6月25日
主题词: △党务工作 民主评议 先进 通知
中共翰林镇委员会 2008年06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