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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镇政府交通安全职责。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向上级政府报告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县道、沐塘小学点、翰林小学点、章塘村委会道路出口、火星村委会道路两出口制作交通安全减速带;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监督、管理和领导。 4、配合各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农民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制教育,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校、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各种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职工、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5、制作设立永久性交通宣传警示牌,在各交通要道路口、人员聚集处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牌,教育群众,营造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二)派出所交通安全职责。
1、派出所主要协调镇政府及各村委会做好维护工作。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使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2、严格道路通行管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做好镇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学校交通安全职责。
1、在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在学生群体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评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演讲、作文、绘画比赛等活动。 2、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和各村委会加强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施划人行横道、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四)各村委会交通安全职责。
各村委会则负责所在辖区路段的交通安全,同时配合好镇政府、派出所和各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摸底、宣传和监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所站、村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一认识,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力求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村委会、派出所、各学校要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得力,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宣传。利用本镇广播站的优势,加大交通安全事故宣传,力求每月宣传至少3期。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所涉及到的派出所、各村委会、各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情况通报,并请人大代表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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