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严格对照创建标准,与省、县委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我们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有些创建村还没有真正把创建活动作为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没有把活动做深,做实,做细。对紧密联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思考不多,研究不深,创新不够。二是资金筹集比较困难。目前,县镇两级投入有限,各村集体经济又普遍薄弱,在群众认识不高的情况下,搞群众捐资依然很困难。而县直各包点单位的投入能力也有限。建立一个运行顺畅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是我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三是长效机制建设跟进不够。主要是重建轻管,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跟不上。有的村道路硬化了,养护措施没到位;路灯安上了,管理使用费用落实没到位;村街净化了,日常保洁没到位;树木栽上了,管护责任落实没到位等等。对文明生态村怎么建、怎么管、怎么抓等问题,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建管并重、督评并举、赏罚分明的创建机制。
四、2007年工作设想
(一)破除思想障碍,提高思想认识。在创建中,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两种观念,摒弃两种认识:一是树立经济贫困不等于精神匮乏的观念,摒弃认为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自然条件差、没有力量搞创建的消极畏难情绪;二是要树立苦熬不如苦干的观念,摒弃认为创建活动是上面布置的任务,上级给钱给物我就干、没钱没物就不干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创新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建立完善四种机制:一是投入帮扶机制。针对县、镇两级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实际,多渠道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搞硪建。同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2性资金并有效整合、捆绑使用,组织发动广大农民出工出力并尽可能出钱出物,搞好硬件建设。二是长效管理机制。借鉴琼海、文昌等先进市县及我县一些先进乡村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快建立完善道路养护、树木管护、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办法,把管护主体明确下来。如:在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推行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督导评价机制。要通过建立定期例会、定期联查、加强指导的职责,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四是奖惩激励机制。把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成效成为考核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对那些进展比较快的村和在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群众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对在创建活动中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出现反弹的村,要坚决予以曝光批评,促其整改;对那些不重视创建活动、工作不到位甚至无作为的村委会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在资金投入上,要实行“以奖代补”,干好的多给,干快的先给,不干的不给。
(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重点调动和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针对部分农民群众“等、靠、要”依赖思想比较严重的实际,运用利益驱动、示范引导、典型引路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农民坚持义务和利益相统一,使创建活动真正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政府要把创建文明生态村作为统领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头等大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谋划,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和农村干部、党员,作为创建活动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和参考者,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创建文明生态村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以教育活动推动创建工作,以创建成果检验教育成效,实现二者的相互促进;党员、干部要在创建活动中始终发挥表率作用,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三是充分发挥包点部门和包村干部的帮建作用。部门帮建文明生态村,是以城带乡、反哺农村的有效形式,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发挥各包点帮建部门的优势,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村帮建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来,重点开展“五帮”活动,把包村帮建工作的成效与干部的考核、使用挂起钩来,严格落实奖惩。
(四)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推进。要在广度上下功夫,正确把握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谋划启动好下一批村,使创建活动在全镇农村普遍展开。在深度上求突破,结合我镇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始终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创建活动中最基本的任务,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二是始终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任务,把创建活动与调整种养结构结合起来,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始终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乡等群众性活动,使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四是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整个创建活动的突出位置,党支部要带头创建,并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律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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