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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镇坡上园经济社文明生态村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文明生态村的文明生态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实现文明生态村的建设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以资共同遵守:

    1、自觉讲究社会道德,保护社会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搞好文明生态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建设,保持村庄、家庭和房屋整洁美观;

    2、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美观,门前道路清洁实行三包责任制。

    3、文明生态村村道每星期打扫两次,每次2户—3户,实行村民轮换制;

    4、文明生态村新建房屋必须符合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建设;

    5、文明生态村里不得放养牲畜,家家户户做到禽畜归圈,粪便归池;

录入者:坡上园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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