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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镇章塘文明生态村制度


    为了搞好章塘经济社的社会治安,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实现安全文明村的目标,特制订本村规民约,以资共同遵守。
    1、不准打架斗殴、行窃、行骗。违反者罚款叁拾元,情节严重者报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从重处理。
    2、不准集众赌博或私设赌场,情节严重者送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从严处理。
    3、不准破坏农业生产,如有意放养牛、鸡、猪等牲畜破坏农作物,按下列办法处罚:
    ⑴、损坏橡胶、槟榔苗,每株罚款5—15元;
    ⑵、损坏成年橡胶、槟榔,每株罚款300—500元;
    ⑶、损坏其他农作物按当时市场价3—5倍处罚;
    4、爱护公共财产、公共设施。对破坏道路、水利生产设施的除责令恢复原状外每次罚款叁拾元,情节严重者报镇政府从重处理。
    5、提倡团结新风尚,团结合作、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拥军优属、扶贫助难、计划生育、喜事新办、文明婚丧、禁止赌博。
    6、讲文明、树新风,不教唆幼儿说坏话、脏话、做坏事。
    7、自觉讲究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挑衅滋事。
    8、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对坏人坏事要坚决予以制止。
以上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录入者:章塘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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