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对翰林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全镇教育工作的实施,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全面加强翰林农村教育工作,翰林镇政府决定建立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性质
翰林镇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在翰林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镇教育工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由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是镇政府整合部门力量,研究解决 教育工作重大问题,全面加强翰林镇教育工作的机构。
二、翰林镇研究解决农村教育工作的组成
翰林镇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成员。 组 长:周传泽(镇长) 副组长:王 旭(镇委副书记) 傅 林(镇组织宣传委员) 成 员:袁振雄(中心学校校长) 王德灼(中学校长) 莫乐雄(派出所所长) 谢忠洲(财政所所长) 吴天居(司法所所长) 陈元和(地税所所长) 何之蓉(农技站站长)
三、翰林镇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的决定》(琼发[2004]11号)和《中共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等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议题、总体规划及工作进程;研究解决教育工作困难及问题,检查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全面加强翰林教育工作,具体实施义务教育的方法,解决教育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为教育多办实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我镇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3次。联席会议经组长同意,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的研究内容及开会时间,经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同意,提前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务必参加,成员因公外出的,由成员单位派其他人员出席,或由成员单位意见带到会上交流。联席会议印发的会议纪要,由组长或副组长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过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
五、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翰林镇中心学校 主 任:袁振雄(翰林镇中心学校校长) 副主任:王德灼(翰林初中校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执行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对联席会议提出的教育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撰写翰林镇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年度总结;准备会议材料;撰写、印发会议纪要;沟通信息;联系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承办联席会议委托的有关工作。
六、翰林镇政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中学、中心学校:要切实将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及有关的规定,提供联席会议审核;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教师队伍,组织培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采取措施,加快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总结推广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落实“普九”的攻坚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两基”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加强初中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推广农村中小学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的经验,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化农村学校教育手段和方法的改革,促进农村教育的协调发展;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三教统筹”;主动与农业、科技部门联系,积极推进“农科教三结合”教育,开展“绿色证书”教育。 派出所: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打击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及危害师生合法权利的犯罪分子,确保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 财政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投人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机制。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要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中小学的正常、安全运转。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查处违反规定平调、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 司法所: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法制校长每月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举办各种法制学习班,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传宣教育活动,每学期对师生进行一次远离毒品的教育活动。处理好学校周边土地、房屋等纠纷,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等各项工作。 地税所:积极支持学校勤工俭学,及学校的基建项目建设,学校勤工俭学收入按有关规定免收有关税费,学校基建项目按规定收取有关税费,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农技站: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示范场所,农业科技推广基地等多种资源的培训作用,每年培训农民超过500人次。每年选派一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夜校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和支持农村中小学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农村学校培训农业技术教育师资,免费或优惠向农村学校提供农业技术教育基地。与教育、科技等部门一起,积极推进“农科教三结合”教育;积极参与和指导农村中小学开展农业科技活动、开展“绿色证书”教育,促进农村学校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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