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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户的条件及有关事项



    [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自治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确定并适时调整,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60元(60元的计算是:30斤大米、30斤蔬菜、3斤禽肉蛋类食品、1斤食油、1.5斤酱盐)。
    [低保金的核定] “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但有一定收入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
    [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一般按月发放,民政部门根据情况或采取银行发放、或采取现金发放。目前,文昌、万宁、陵水、保亭、昌江等市县由民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低保金转入低保户存折中;琼海、乐东2个市县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采取银行发放、条件不成熟的地区仍采取现金发放;其他市县由于银行网点问题,目前均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由民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乡镇,由乡镇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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